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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鉴定费怎样收取

2020-12-26 来源:千千娱乐

法律分析:民事案件中,鉴定费用的收取方式:鉴定费的承担者是对鉴定意见具有举证义务的人。因为鉴定费用属于证据费用的一种,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,主张该鉴定意见成立的一方属于承担费用的一方。

一、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

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谁主张,谁先支付,法院判决后,由败诉方承担赔偿责任。装修质量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,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,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,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,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。

二、法院不做司法鉴定的原因是什么

法院不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况是没有规定的。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,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。经人民法院通知,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,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;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。

三、法院房屋评估费用收费标准

1、鉴定费是按照房屋的价格的比例来收的,现在各地区同的鉴定公司收的钱数有一定的差距。

2、评估费是申请评估的人预交,如果是原告申请原告预交,如果是被告申请被告预交,这个鉴定机构一看就知道了,因为法院想鉴定机构移送鉴定的时候,有申请人的申请书复印件,还有当事人确定鉴定机构意见表,上面都有申请人的资料和联系方式,鉴定机构会直接联系申请人。

3、法院会对鉴定费进行判决,一般会根据分得房产的比例来划分鉴定费的负担。如果一方完全败诉,那么就败诉方承担,判决书主文的后面就会写上的,一看就明白了。

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九条

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。当事人申请鉴定的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。

当事人未申请鉴定,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,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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