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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户口还在前夫哪里,现在我想结婚了要户口本,前夫不给户口本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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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种观点: 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,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:1、女方户口有去处的,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把户口从前夫家迁出去;2、女方实在没有去处的,可以与前夫进行协商,前夫同意给的,这件事情就可以结束了,找前夫协商后,如果前夫还是不愿意给户口本的,女方可以去找户口登记机关给予帮助解决,一般情况下,只要女方说明相应的情况,户口登记机关会给一个新的户口本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九条,公民因结婚、离婚、收养、认领、分户、并户、失踪、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,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。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。城市、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,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。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;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。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,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。

第2种观点: 前夫不同意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处理:1、应带上当事人的的身份证、判决书、离婚证,说明不能拿出户口本的实际情况,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户口本分户;2、分户后,再凭该户口本及当事人的离婚证、身份证、迁入地的同意接收证明等资料,办理户口迁移证即可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机关批准。
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有两种方法解决:第一种方法,确认户口本在男方的情况下可向提起诉讼。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,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;第二种方法,也是更为便捷的方法: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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